数学科普

一百个囚犯和一盏灯

作者:安迁

一、问题的初始版本

监狱里有100个囚犯,关在100个单独密闭的牢房里,互相不能见面和以任何方式交流。囚犯平时都一直呆在牢房内,一日定时三餐,按时起卧。每天晚饭后,典狱长会随机选出一个囚犯在监狱庭院内单独放风十分钟。每天每个囚犯都有百分之一的可能被选到做那个放风的人,和他以前的放风经历无关。

庭院里有一盏灯和控制它明灭的开关。除了囚犯,没有人会去动开关。灯很牢靠,不会坏,不会没电。庭院内(包括其中的灯)的任何动静都无法被关在牢房中的囚犯得知。

有一天典狱长发善心,把这100个囚犯聚到一起,宣布:如果某天有个囚犯报告说,所有囚犯都至少放过一次风(从宣布规定后的次日算起),而且的确如此,那么所有囚犯都将被立即释放;但如果其实并非如此,所有囚犯会被立即处决。

现在众囚犯可以在一起商量一个对策,然后就又会恢复到以前不能见面和交流的状态。

假设所有囚犯都渴望被释放,但都不想冒哪怕是一丝被处决的风险(也即如果有人报吿说所有囚犯都已放过风,那么他必定能以严谨的逻辑证明他的结论正确,而不是基于某种概率上的考虑)。我们可以假设囚犯们是永生的(典狱长也如此),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他们不想冒一丝被处决的风险。囚犯能够改变的唯一的庭院状态就是灯的明灭(不许做任何其他记号)。

是否有在足够长时间后囚犯必被释放的方案?

二、初始版本问题的简单解法

题目里没有说明灯最初是开着的还是关着的。但这并不要紧,可以规定第一天无论是谁放风,都将灯关掉,而约定的方案从第二天开始执行。所以我们可以假定最初灯就是关着的。

事先选定一个囚犯做计数人,他负责记住一个数,这个数最开始是0。轮到他放风时,如果灯是关的,那么就什么也不做;如果灯是开的,那么关掉灯,并将记住的数字加1。当这个数字达到99时,就向典狱长报告所有人都已放过风。

其他囚犯在轮到放风时,如果灯是开的则什么都不做;如果灯是关的,而且以前他从来没有开过灯,那么就开灯;否则就什么也不做。

容易看出在这个方案下,只要经过足够长的时间,每个不是计数人的囚犯都会开且仅开一次灯,而这次开灯必会被计数人发现并关灯。所以这是一个足够长时间后囚犯们必被释放的方案。

三、进阶版问题

如果典狱长提出的要求不是某个囚犯宣布所有人都放过风,而是要说出更复杂的信息呢?我们把题目改一下。

在囚犯聚集开会时,典狱长宣布的是如下规则:
1) 等一下回牢房里,每人都会发现牢房墙上写有一个大于0小于100的自然数(每人牢房内的数字并不一定是独一无二的)。
2) 如果某天有个囚犯说出所有这100个牢房内的数字之和,那么所有囚犯都将被立即释放;但如果数字错误,所有囚犯会被立即处决。

其他情况同原题。

四、求和问题的解法

观察原问题条件我们可以发现,囚犯通过每日的日程(一日三餐和睡觉),能够计算日子的流逝。这是除了开关灯外的第二个传送信息渠道。

我们仍可假设最初的灯是关着的。

我们把日子分割成每1000000日为一个循环,就像我们日常的星期是每七天一个循环。和“星期一”、“星期二”……这些名字类似,按照日子在循环里的位置,我们将它们分别命名为“循环日1”、“循环日2”……“循环日1000000”,循环日1000000以后的那天就是新的循环日1。规定聚会的次日也即第一天是循环日1。

每个囚犯要注意计算每天是循环日几(只要把前一天的数字加1即可,而且记得循环日1000000以后的那天是循环日1)。他还要记住一个数字,这个数字最初是他牢房里写的数字加上10000(比如他牢房里的数字是12,就记住10012)。放风时的任务如下:
1) 如果灯是开着的,那么关掉灯。把记住的数字和当日名字里的数字相加再减1,变成新的要记住的数字(比如记住的数字是10012,当天是循环日661234,那么就关掉灯,记住10012+661234-1,也即671245)。当记住的数字超过1000000,就向典狱长报告记住的数字的最后四位(比如记住的是1007890,就报告所有数字和为7890)。
2) 如果灯是关着的,而且放风那天的名字恰好和他记住的数字一致(比如他记住的是661234,而放风的那天恰好是循环日661234),那么打开灯,把记住的数字变成0。
3) 否则什么也不做,也不改变记住的数字。

直观地看,这是利用日子名字来不断地合并囚犯牢房中的数字信息:如果一个囚犯记住的数是453333,这意味着他的数字已经合并了45个囚犯牢房中的数,它们的和是3333。当最终有囚犯得到100abcd这样的数时,他就知道自己已经合并了所有100个囚犯的信息,其和为abcd。

下面严格证明这个方案可行。

首先容易看出,如果一个囚犯放风时发现灯是亮的,那么一定是前一天放风的囚犯开的。

我们把囚犯和灯统称为“赋值物”,并按如下方式给它们赋值:令每个囚犯的“值”为他记住的数。而庭院里的灯的“值”,如果是关的话为0,如果是当天被某囚犯开的,其值为当天名字里的数字,如果是前一天被开的,为当天名字里的数字减1。在最开始,所有赋值物的值的和(也就是所有囚犯的值的和,因为最初灯是关的,值为0),是一个形如100abcd的数字,其中最后四位数abcd即所求的所有牢房里数字之和。任何99个囚犯的最初值加起来都不会大于1000000,因为每人的初值都小于10100。

首先,我们注意到,上述方案中囚犯任务的三种情况和日子的流逝,都不会改变这个和值:
1) 如果灯是开着的,关掉灯会让灯值清零,也即少掉了当日名字中的数字减1,但是马上这个少掉的数字就被加到关灯囚犯记住的数里。
2) 如果灯是关着的,而且放风那天的名字恰好和放风囚犯记住的数字一致,囚犯会打开灯,于是灯值会增加放风囚犯记住的数字,而囚犯值也即他记住的数会清零。
3) 如果灯是关着的而囚犯什么也没做,和值当然不变。
4) 如果当天不是循环日1000000,而且此日囚犯打开了灯,过一夜后日子数字加1,但是灯值不变。
5) 循环日1000000放完风后的灯一定是灭的,不会有囚犯在循环日1000000那天打开灯,因为没人会需要记住1000000这个数(这意味着100个牢房内的数字加起来等于0),所以从循环日1000000转到循环日1的那天晚上不会改变和值。

其次,值非0的赋值物数目只会减少,不会增加。
1) 上述方案的放风过程三种情况下,灯的值变非0时囚犯的值必变0,囚犯的值变非0时灯的值必变0。所以值非0的赋值物数目不会增加。
2) 如果至少有两个囚犯P和Q记住的数非0,那么总存在这种可能性(尽管很小),囚犯P恰好在和他记住的数字一致的那天放风,那天的灯是关的,而囚犯Q恰好在次日放风。于是此后囚犯P记住的数字为0,而囚犯Q则记住了原来两人值之和。这就让值非0的赋值物数目少了1。

总而言之,足够长的时间以后,会出现只有一个赋值物有非0值的情况,这个赋值物是一个囚犯,他发现他的值也即他记住的数字是100abcd。此时他会向典狱长报告abcd,使得所有囚犯获释。

五、交换更多的信息

上面这个方案里,囚犯们不断地用和的形式来合并各自的信息。检查一下方案和其证明就能发现,用类似的方案,同样可以将信息以积的形式来合并。但是积(以及整数的唯一因子分解)的计算比较复杂,我们在此假设囚犯的数学和逻辑能力超群,并且有无穷的计算和储存能力:任意大的具体整数之间的加减乘除都能在瞬间完成,而且可以在瞬间完成任意有限次的上述加减乘除;所有的计算结果都能保存下来。

假如囚犯们知道每个牢房里的数字都是素数,而且都小于某具体的自然数N。那么他们就知道所有数字的乘积小于N100。只要把日子改为N100日一循环,我们就能制定出以积的形式来合并信息的方案。在这个方案中,不需要和形式方案中万位以上用来表示已合并的数字个数的“加上10000”部分。因为所有最初的数都是素数,所以只要把手上的自然数唯一因子分解一下,看其中有几个素因子,就知道有多少条数字信息被合并了。

具体方案如下:

每个囚犯要注意计算每天是循环日几。他还要记住一个数字,这个数字最初是他牢房里写的素数。放风时的任务如下:
1) 如果灯是开着的,那么关掉灯。令当日名字里的数字为A,把记住的数字乘以(A-1),变成新的要记住的数字。当记住的自然数的唯一因子分解中的素因子个数等于100,这些素因子就是100个牢房里的那些素数。
2) 如果灯是关着的,而且放风那天的名字恰好和他记住的数字一致,那么打开灯,把记住的数字变成1(注意这里是1而不是0,因为我们使用乘法而不是加法)。
3) 否则什么也不做,也不改变记住的数字。

证明同和形式方案类似。

六、素数可以表示任意数

上面这个积形式方案的优点在于,通过自然数的唯一因子分解,最终知道的是每一个囚犯牢房中的数字也即具体的原始信息;而不是象和形式方案中得知的那样,是所有数字的和这样已被整合过的信息。

也许有人会说,积形式方案增加了每个数必须是素数的要求。如果每个囚犯手里的数并非素数,岂不是不能用这个方案了?

并非如此。把所有素数从小到大排成(无穷的)一列:
2, 3, 5, 7, 11, 13, 17, 19, ……
如果囚犯手里的数是A,他就选取第A个素数来表示A。比如手里的数是2,那么就选取3,如果手里数是5,就选取11……知道原来数字的上限,就能知道被选取的这些素数的上限,然后就能使用积形式方案交换并得到所有100个素数。通过这些素数,反过来也就能知道原来的数字是多少了。

而在如今的数字化世界中,所有信息都可以被一个自然数所表达:一张照片,一首歌,一部电影,都是一个二进制文件,也就是一个(也许很大的)自然数。所以,就算典狱长给每个囚犯一部保存在蓝光碟上的电影,要求最后有个囚犯能给出所有囚犯的电影,囚犯们也能在足够长的时间里,仅通过一盏灯,做到这一点。

七、初始版本问题的小变动

上面讨论的积形式方案无疑是强大的。但是它基于一个重要的条件:每个囚犯在放风时能够知道那天是什么日子,或更一般地,知道自己某次放风时,已经进行过的放风次数。如果没有这个条件(比如说如果牢房里的生活并不是非常有规律,以至于无法判断两次放风之间过去了几天,或是典狱长并不是固定每天放风一人,而是有可能一天放风好几人,或是好几天都不放风一人),那么他们就无法通过日子名字中的数字来互相交换信息,于是也就不可能实行此方案。

但是第二节中初始版本问题的简单解法并不基于日子来交换信息,所以即使在无法判断放风那天是什么日子的情况下,也还是可以进行。唯一的难点在于,如果不知道最初的灯是开还是关,计数人在关掉99次灯时会遇到一个疑惑:如果最初的灯是开着的,那么这99次关灯中,其实他关过一次并不是由某囚犯打开的灯,也就是有一个囚犯还没有打开过灯,此人也许从来没有放过风。

这个难点可以很容易地解决。只要规定,除了计数人以外的其他囚犯都要开两次灯,而计数人在计数到198时才报告所有人都已放过风。

(完)